2013-01-10 (000757)*ST 方向: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追加锁定
因*ST方向恢复上市事宜,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12日作出承诺,即自*ST方向恢复上市日起36个月内,浩物机电不对所持有的*ST方向53,528,100股进行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ST方向回购所持有的股份。若在上述承诺锁定期内,因*ST方向实施送股、转增、配股等事项导致公司所持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上述锁定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因此,*ST方向恢复上市之日,浩物机电所持53,528,100股需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其中的无限售条件股份2,737,635股将追加锁定,即自恢复上市日起36个月内该部分股份锁定。
[阅读全文]2013-01-08 (000757)*ST 方向:法院通知相关债权停止计息
2013年1月5日,*ST 方向收到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通知书,现将其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据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第九十四条:“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的规定,建行成都民兴支行对公司享有的债权150,459,857.63元已经本院(2011)内民破字第1-2号民事裁定予以确定,并在本院已批准的重整计划中作出了约定,虽该笔债权根据重整计划的约定尚未履行,但该笔债权亦不再产生新的利息。
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逾期贷款利息费用支出,对公司2012年全年的损益将产生影响。具体数据以会计师最终的审计结果为准。
[阅读全文]2013-01-05 (000757)*ST 方向:董事会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所采取措施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ST 方向恢复上市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2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2]467号),决定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股票恢复上市的有关工作,并在股票恢复上市五个交易日前披露股票恢复上市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阅读全文]2013-01-05 (000757)*ST 方向: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ST 方向《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2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已经完成,取得了内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阅读全文]2013-01-04 (000757)*ST 方向:股票恢复上市事宜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
*ST 方向于2012年12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同意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2]467号)。决定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股票恢复上市的有关工作,并在股票恢复上市五个交易日前披露股票恢复上市公告。
[阅读全文]2012-12-31 (000757)*ST 方向: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ST 方向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2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2-12-28 (000757)*ST 方向:所聘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2012年12月26日,*ST 方向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函》,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的规定,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文件批复,该所已获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换发000108号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工作,并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财会【2012】17号文件规定,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阅读全文]2012-12-25 (000757)*ST 方向:股票恢复上市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12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上市委员会第十二次工作会议审议,*ST 方向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事项获得审议通过。
[阅读全文]2012-12-22 (000757)*ST 方向:控股股东出具承诺
为化解*ST 方向债务风险,支持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产业,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出具了系列承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承诺予以披露。
[阅读全文]2012-12-18 (000757)*ST 方向:与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签署《办公楼无偿使用协议》
1、为支持*ST 方向发展,2012年12月12日,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江市浩鹏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办公楼无偿使用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为:内江浩鹏将其名下位于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楼(内江市房权证字第201205506号,建筑面积4299.74平方米)及宿舍楼(内江市房权证字第201205507号,建筑面积4139.4平方米)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
2、协议生效条件:2012年12月17日签署《办公楼无偿使用协议》,协议约定自2012年4月12日起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无偿使用期限:2012年4月12日至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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