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27 (000682)东方电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要求,东方电子现发布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31日14:30。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28日和31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上午9:30至2006年7月31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审议事项为:《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阅读全文]2006-07-22 (000682)东方电子: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要求,东方电子现发布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31日14:30。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06年7月27日、28日和31日,每日9:30- 11:30、13:00- 15:00。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 2006年7月27日上午9:30至2006年7月31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21日
5、会议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审议事项:《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阅读全文]2006-07-20 (000682)东方电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山东省国资委批准
东方电子控股股东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18日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阅读全文]2006-07-12 (000682)东方电子: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东方电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7月3日刊登公告以来,在公司董事会的协助下,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经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关于对价数量的调整
现调整为:
1、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602,111,996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1股的转增股份。
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78,274,560股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3股股票的对价。在上述支付的股份对价中,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劳动服务公司(该公司为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共20,160,000股优先支付对价,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58,114,560股支付对价。
3、公司控股股东将和公司一起与目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的以公司为被告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中小股民诉讼”)的适格原告进行协商谈判,寻求与中小股民诉讼适格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和/或撤诉安排。同时控股股东将以其持有的不超过本公司60,211,200股股份承担该等调解协议和/或撤诉安排中约定的需要向适格原告履行的65%的责任,从而彻底消除这一制约公司未来发展的重大障碍。
上述对价合计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得2.3股,综合对价水平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62股。考虑到中小股民诉讼,参与诉讼的流通股股东综合对价最高相当于每10股获送2.62股。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额外增加的承诺事项
增加承诺为: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其承诺相关禁售期内,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6.00元时,方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允许出售的股份。在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上述设定的价格(6.00元)将按以下公式进行除权计算(P1):
派息时:P1=P-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送股或转增股本并同时派息:P1=(P-D)/(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K+N)
其中,P=6.00元,P1为除权后的价格,D为每股派息,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
[阅读全文]2006-07-03 (000682)东方电子: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一、改革方案要点
1、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602,111,996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1股的转增股份。
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60,211,200股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股股票的对价。在上述支付的股份对价中,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劳动服务公司(该公司为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共20,160,000股优先支付对价,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40,051,200股支付对价。
3、公司控股股东将和公司一起与目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的以公司为被告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中小股民诉讼")的适格原告进行协商谈判,寻求与中小股民诉讼适格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和/或撤诉安排。同时控股股东将以其持有的不超过本公司60,211,200股股份承担该等调解协议和/或撤诉安排中约定的需要向适格原告履行的65%的责任,从而彻底消除这一制约公司未来发展的重大障碍。
上述对价合计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得2股,综合对价水平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32股。考虑到中小股民诉讼,参与诉讼的流通股股东综合对价最高相当于每10股获送2.32股。
二、解决中小股民诉讼问题
公司控股股东在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6个月内和公司一起与目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的以公司为被告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中小股民诉讼")的适格原告进行协商谈判,并在此期限内控股股东和公司一起寻求与中小股民诉讼适格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和/或撤诉安排。同时控股股东将以其持有的不超过本公司60,211,200股股份承担该等调解协议和/或撤诉安排中约定的需要向适格原告履行的65%的责任,从而彻底消除这一制约公司未来发展的重大障碍。
控股股东和公司一起与中小股民诉讼的适格原告达成前述调解协议和/或撤诉安排的具体标准为:(1)调解协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已送达公司和有关原告签收,调解书已经生效;(2)撤诉安排。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准许有关原告撤诉的裁定。
三、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为了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积极稳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作出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四、本次改革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 本次改革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06年7月21日
2、本次改革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 2006年7月31日
3、本次改革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06年7月27日、28日和31日,每日9:30- 11:30、13:00- 15:00。
4、本次改革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 2006年7月27日上午9:30至2006年7月31日15:00。
五、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已申请相关证券自2006年7月3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7月13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将在2006年7月12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次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未能在2006年7月12日(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改革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次日复牌。
4、本公司将申请自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起至改革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阅读全文]2006-07-03 (000682)东方电子: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召开时间:2006年7月31日下午2:00
2.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阅读全文]2006-06-24 (000682)东方电子:重大诉讼事件
日前,东方电子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获悉截至到2005年底,青岛中院共受理各地股民提出的以公司及其他单位、公民为被告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数量为2716件,涉及的股民数量为6989人(含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涉案标的总额约计人民币44242万元。
民事诉讼案件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的影响尚难准确预计。
[阅读全文]2006-06-23 (000682)东方电子:股东部分股权质押
东方电子接控股股东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国有股5000万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质押,申请3500万元借款授信额度,质押期限12个月。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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