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9 (000661)长春高新: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长春高新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2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2012年度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2-12-15 (000661)长春高新: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质押
日前,长春高新接到第一大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因融资业务需要,超达投资将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中的600万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期限自2012年12月13日起至质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截止本公告日,超达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31,779,851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2%,其中质押6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7%。
[阅读全文]2012-12-12 (000661)长春高新:第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补充公告
长春高新现发布公司第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补充公告。
[阅读全文]2012-12-12 (000661)长春高新:获得政府补助
截止到2012年11月30日,长春高新下属公司-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长春百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迈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长春百益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已累计收到政府各类补助资金19,826,190.54元。
[阅读全文]2012-12-11 (000661)长春高新: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8日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5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21日
6.传真及现场登记时间:2012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7.审议事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2012年度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2-12-04 (000661)长春高新:收回预购地保证金
2012年7月20日,长春高新下属子公司-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签订了《预购地保证金协议书》,欲购买其所有的宗地一块,宗地面积约为4.5万平方米。2012年7月25日,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于2012年7月27日对该事项进行了公告。
截止到目前,此宗地待拆迁建筑物所属企业的新址建设工作尚未完成,因此该宗土地地上物的拆迁工作无法在原定的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
根据双方签订的《预购地保证金协议书》中的约定:“如因特殊原因开发公司未能竞得该宗土地,高新区土地收储中心同意在挂牌程序结束后三日内退还开发公司预购地保证金。”
鉴于目前该宗土地不具备挂牌条件,依照双方签订的《预购地保证金协议书》的规定,公司已于2012年12月3日收到了高新区土地收储中心转回的上述预购地保证金共计5,000万元。
[阅读全文]2012-12-01 (000661)长春高新:对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人产权控制关系披露不充分的补充公告
长春高新现发布对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人产权控制关系披露不充分的补充公告。
[阅读全文]2012-12-01 (000661)长春高新:对吉林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改正事项的整改结果公告
长春高新于2012年11月9日收到了吉林证监局下发的吉证监决【2012】7号《关于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并于2012年11月10日对该《责令改正决定书》的内容进行了公告。现将有关情况的进展结果予以公告。
《责令改正决定书》中指出: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存在被间接控股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其关联方长期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问题,截止2011年12月31日,占款余额为81,266,691.91元。该《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本公司针对上述占款及时进行整改。
2012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了经由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偿的上述欠款,金额合计81,266,691.91元。
截止到目前,公司已经将该《责令改正决定书》中要求清收的占用资金全部收回,在规定的期限完成了责令改正的事项。公司已针对上述欠款计提坏账准备金共计47,694,685.16元,经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本次收回欠款将在2012年度冲抵坏账准备47,694,685.16元,并增加本期收益47,694,685.16元。
[阅读全文]2012-11-27 (000661)长春高新:为下属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
长春高新于2012年11月8日召开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为下属子公司-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办理3,8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百克生物于2012年11月2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公司于同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阅读全文]2012-11-22 (000661)长春高新: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继续冻结事宜
长春高新实际控制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因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轮台支行存在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为财产保全之需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8日向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新立保字第1号,冻结发展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10,368.4万元股权,占超达投资实收资本的91.61%。
该项冻结始于2009年6月8日,至2012年11月20日到期。
日前,公司又收到了大股东转来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新立保字第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述股权继续执行冻结,冻结期限自2012年11月19日至2013年5月1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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