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2 (000025)特 力A:2013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特 力A预计2013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50万元。
[阅读全文]2013-04-10 (000025)特 力A:2012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一、2012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324
2、每股净资产(元) -
3、净资产收益率(%) 3.95
二、不分配不转增
[阅读全文]2013-03-29 (000025)特 力A: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 力A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3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拟出售东风大厦六、七层物业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放弃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75%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关于增补蒋红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3-03-13 (000025)特 力A: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时间:2013年3月28日上午09:30,会议预定时间半天。
2、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3年3月19日
6、登记时间:2013年3月25日9:00时-17:00时
7、审议事项:《拟出售东风大厦六、七层物业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放弃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75%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关于增补蒋红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3-01-30 (000025)特 力A:2012年度业绩预告
特 力A预计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约224%。
[阅读全文]2013-01-25 (000025)特 力A: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 力A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特力水贝珠宝大厦”项目(暂定名)投资的议案》、《拟出售部分物业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3-01-09 (000025)特 力A: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时间:2013年1月24日下午14:30,会议预定时间半天。
2、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16日
6、登记时间:2013年1月22日9:00时-17:00时
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对“特力水贝珠宝大厦”项目(暂定名)投资的议案》、《拟出售部分物业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3-01-08 (000025)特 力A:出售资产事项
本次交易为特 力A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将所持有的玮鹏花园5、6、7号裙楼B4、东风大厦第八层801等12处房产(东风大厦第八层为整体出售)分别以730.05万元和1559万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自然人陈平。近日,交易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公司收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成交鉴证书。
公司分别在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拟出售上述物业的议案,并依照相关程序对上述物业进行了资产评估,在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交易。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将提交股东大会确认。
截止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了转让上述两处物业所得的全部款项,合计2289.05万元。
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是为了清理及盘活公司资产,公司获得转让款价合计2289.05万元,预计产生收益1688万元(最终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结果为准)对公司损益带来相应影响。
[阅读全文]2012-12-26 (000025)特 力A:董事会关联交易公告
特 力A与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特发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柒仟叁佰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因特发集团为公司之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阅读全文]2012-12-14 (000025)特 力A:诉讼进展情况
特 力A曾分别披露了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诉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逾期还贷人民币5760万元和公司为此担保一案及判决情况。2012年12月13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订了《免除担保责任协议》。
协议双方共同确认,截止2012年5月20日,公司因为石化公司在深圳农行贷款本金5,760万元及利息和垫付诉讼费用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由公司履行贷款担保责任,代石化公司偿还所欠深圳农行贷款本金、贷款利息及垫付诉讼费用共计6640.13万元,上述款项在协议正式生效后1个月内,由公司一次性付至深圳农行指定账户内。在公司按上述约定履行保证责任后,深圳农行同意免除公司对石化公司未清偿贷款利息及自2012年5月20日起新增利息的连带担保责任。
若公司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及金额将款项一次性支付到深圳农行指定账户,则深圳农行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免除公司对协议所列债务应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深圳农行有权向公司继续追偿本协议所列债务的全部本金、利息及垫付的诉讼费用。
公司已于2006年度对此项诉讼涉及的金额计提了预计负债8756.87万元。在公司按协议约定履行保证责任后,扣除公司支付的本息及诉讼费、律师费,预计产生营业外收入1450万元,对本期利润带来相应影响。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