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6 (002398)建研集团:2012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2012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24
2、每股净资产(元) 8.21
3、净资产收益率(%) 2.97
[阅读全文]2012-04-17 (002398)建研集团: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质押
建研集团于2012年4月1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蔡永太先生的通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蔡永太先生、李晓斌先生、麻秀星女士、黄明辉先生、叶斌先生、郭元强先生、林燕妮女士和林千宇女士等共8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522,985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36.874%;自公司设立以来,上述8人实际控制着公司的经营决策与管理,并于2007年10月9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同意在公司的股东大会运作中采取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表决权)。因此,上述8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永太先生因融资需求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6,000,000股质押给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用于办理信托产品提供担保,并已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根据蔡永太先生与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质押期限自2012年4月13日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阅读全文]2012-03-31 (002398)建研集团:5月19日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19日上午9:30
3、会议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13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4日
6、登记时间:2012年5月1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7、审议事项:《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等。
[阅读全文]2012-03-31 (002398)建研集团:4月13日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根据有关规定,建研集团将于2012年4月13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蔡永太先生、独立董事卢永华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周荣志先生、财务总监林千宇女士、保荐代表人周伟先生。
[阅读全文]2012-03-31 (002398)建研集团:201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建研集团预计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3,332.88万元-4,117.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110%。
[阅读全文]2012-03-31 (002398)建研集团:2011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一、2011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88
2、每股净资产(元) 7.97
3、净资产收益率(%) 11.57
二、每10股派1元(含税)转增3股
[阅读全文]2012-03-23 (002398)建研集团: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
建研集团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每10股转增3股。
[阅读全文]2012-02-28 (002398)建研集团:2011年度业绩快报
建研集团201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元):0.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7.97
[阅读全文]2012-02-28 (002398)建研集团: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
建研集团于2011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广东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及徐州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方共同以现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广东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高性能混凝土用羧酸系减水剂。
董事会决议之后,福建科之杰与投资各方就合作事宜积极展开了前期的准备工作,但由于各方对具体的合作细节未达成一致意见,现经三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决定终止上述合作,并于2012年2月27日签署了《终止合资协议书》。
因该公司尚未设立,合作三方均未对该项目产生投入,三方签署的投资设立广东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相关法律文件对公司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并自行承担已发生的一切费用。
[阅读全文]2012-02-17 (002398)建研集团:全资子公司河南科之杰收购资产进展
建研集团全资子公司河南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6日与河南银洲砼材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签订了资产转让合同。河南科之杰拟使用自有资金2,800万元,收购银洲砼材以2012年1月17日为评估基准日的生产性资产。
河南科之杰已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银洲砼材支付1,000万元人民币,其他转让价款将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
公司聘请厦门大成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以2012年1月17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银洲砼材拟转让的机器设备及车辆进行了评估,最终评估价值为:23,300,647元,其评估价值高于《资产转让合同》所设解除条款“如资产评估报告对所转让的资产评估价值低于2,200万元人民币,乙方有权书面提出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甲方也无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书面解除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所有款项。”中的资产评估下限价值2,200万元人民币。
鉴于资产交割的主要条款已经满足,交易双方已于2012年2月15日进行了资产交割,河南科之杰已完全接管标的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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