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6 (000661)长春高新: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长春高新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6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百益制药出资的议案》、《关于向百益制药增资的议案》、《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草案)议案》、《关于提请召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3-06-22 (000661)长春高新:举行2012年度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
长春高新定于2013年6月26日下午15:00-17:00举行2012年度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网址:http://irm.p5w.net/ma/2013/jl/01/index.htm参与互动交流。
[阅读全文]2013-06-20 (000661)长春高新:201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公告
长春高新201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25日,除息日为2013年6月26日。
[阅读全文]2013-06-08 (000661)长春高新: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解除质押
日前,长春高新接到第一大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通知:2012年12月13日,超达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600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4.57%)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2013年6月7日,超达投资上述质押的股份全部解除了质押,解除质押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本次质押解除后,超达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情况。
[阅读全文]2013-05-23 (000661)长春高新: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继续冻结事宜
长春高新实际控制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发展总公司)因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轮台支行存在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为财产保全之需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8日向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新立保字第1号,冻结发展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超达投资)10,368.4万元股权,占超达投资实收资本的91.61%。
该项冻结始于2009年6月8日,至2013年5月18日到期。公司已于2009年7月18日、2010年6月18日、2011年6月24日、2012年2月11日、2012年5月23日、2012年11月22日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日前,公司又收到了大股东转来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新立保字第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述股权继续执行冻结,冻结期限自2013年5月17日至2013年11月16日止。
[阅读全文]2013-05-22 (000661)长春高新:预防类艾滋病疫苗项目澄清及进展
2013年5月18日,中国经营报发表题为《长春高新“抗艾疫苗”光环隐褪》,文章部分内容如下:
传闻一:目前公司的‘艾滋病预防疫苗’项目进行到II期临床研究第三个阶段;
传闻二:公司向国家提出的“十二五”规划中用于艾滋病预防疫苗研发的5000万元资金的申请没有获得批准。
传闻三:公司目前没打算启动该项目II期临床研究第三个阶段的计划。
经长春高新董事会与控股子公司-长春百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股60%)及有关人员核实,该报道与百克药业正在承担研发的预防用生物制品1类新药艾滋病疫苗项目进展有关。
现就上述报道中关于该疫苗项目的进展阶段等可能引起投资者关注的情况予以澄清,传闻一:不属实,传闻二:不属实,传闻三:基本属实。
[阅读全文]2013-05-21 (000661)长春高新:临时停牌
因近期媒体刊登了长春高新关于“艾滋病预防疫苗”项目进展的有关文章,公司需对相关内容进行核实,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长春高新,证券代码:000661)自2013年5月20日开市起停牌,待相关事项核实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阅读全文]2013-05-10 (000661)长春高新:第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长春高新第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13年5月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新增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3-05-10 (000661)长春高新: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长春高新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
[阅读全文]2013-05-02 (000661)长春高新:对吉林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改正事项的整改结果
长春高新于2013年4月8日收到了吉林证监局下发的吉证监决【2013】4号《关于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并于2013年4月12日对该《责令改正决定书》的内容进行了公告。现将有关情况的进展结果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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