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4 (000751)*ST锌业: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2013年1月31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ST锌业进行重整。
经葫芦岛中院同意,公司将于2013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现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会议时间:2013年11月29日下午14:30,签到时间为2013年11月29日下午13:30。
会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海滨路锦西石化文化宫(原五厂文化宫)。
会议主要议题:1.核查《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第二批);2.表决《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阅读全文]2013-11-14 (000751)*ST锌业:出资人组会议相关事项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1月29日14:30(进场时间为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28日15:00-11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海滨路锦西石化文化宫(原五厂文化宫)
4.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22日
5.登记时间:2013年1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6.审议事项:对重整计划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另行公告)。
[阅读全文]2013-11-08 (000751)*ST锌业:公司重整的进展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31日裁定受理*ST锌业重整,于2013年2月5日指定锌业股份清算组为管理人。
截止2013年11月6日,已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人共计433家,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6,939,111,434.72元。此外,与重整相关的其他工作也在进行中。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5月8日起暂停上市,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阅读全文]2013-11-08 (000751)*ST锌业: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
因*ST锌业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14.1.2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8日起暂停上市。现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阅读全文]2013-11-01 (000751)*ST锌业:公司重整的进展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31日裁定受理*ST锌业重整,于2013年2月5日指定锌业股份清算组为管理人。
2013年7月30日,管理人收到葫芦岛中院(2013)葫民二破字第0000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锌业股份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13年10月31日。目前,重整的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管理人已于2013年10月31日向葫芦岛中院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5月8日起暂停上市,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阅读全文]2013-10-25 (000751)*ST锌业:2013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2013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12
2、每股净资产(元) --
3、净资产收益率(%) --
[阅读全文]2013-10-18 (000751)*ST锌业:公司重整的进展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31日裁定受理*ST锌业重整,于2013年2月5日指定锌业股份清算组为管理人。
截止2013年10月16日,已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人共计429家,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6,902,848,875.78元。此外,与重整相关的其他工作也在进行中。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5月8日起暂停上市,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阅读全文]2013-10-11 (000751)*ST锌业:业绩预告
*ST锌业预计201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约13,139万元。
[阅读全文]2013-10-10 (000751)*ST锌业:获得政府补助
2013年10月8日,*ST锌业收到从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财政部关于拨付中央企业2013年度进口产品贴息资金的通知》(财企2013【230】号),公司控股子公司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获得财政部拨付的中央企业2013年度进口产品贴息资金人民币8,651,40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将上述款项计入2013年当期损益。
[阅读全文]2013-09-27 (000751)*ST锌业:公司重整的进展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31日裁定受理*ST锌业重整,于2013年2月5日指定锌业股份清算组为管理人。
截止2013年9月25日,已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人共计427家,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6,893,099,601.63元。此外,与重整相关的其他工作也在进行中。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5月8日起暂停上市,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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